流浪狗撞人,喂养的好心人却损失4万,情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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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喂养的流浪狗撞人损失4万元

近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流浪狗伤人而引发的的侵权案件。2019年9月20日,遵义正安县60多岁的昝某从农贸市场买菜回家途中,被一条土狗撞倒,入院后昝某某被鉴定为右侧多发肋骨骨折。由于万某某经常喂养此狗,随后既被昝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7万余元。

虽然万某一再解释自己虽然有喂养行为,但这是流浪狗,是出于好心帮助,不应担责。但是正安法院认为,万某某常向此流浪狗投喂食物,事实上系豢养该狗,由于万某未能认识到流浪狗的危险性,采取了不当方式投喂,使该狗对其投喂的食物产生了依赖,常在附近流浪,引发本次事故,遂判令万某赔偿昝某各项损失共计6万余元。

万某某不服,随后上诉至遵义中院。9月4日经遵义中院审理此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当庭兑现了4万元赔偿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78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本案中的万某经常向流浪狗投喂食物,可以把他认定为动物的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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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喂养流浪的狗狗有错吗?

流浪狗就像是无家可归的孩子,观察它们,大多数都是夹着尾巴行走,因为他们也知道自己的处境不好, 没有主人来关爱保护,经常被驱赶甚至殴打,即使在寒冷的季节, 也得拖着疲惫的身体去寻找食物,过有一餐没一餐的日子,苟且的活着……

遇到可怜兮兮的流浪狗, 想必有点爱心的人都会动下恻隐之心,所以,条件允许的话就喂喂他们吧,因为也许就是因为你给的一口饭,又给了它带来了继续活下去的勇气,因为也许只是因为一场小小的疾病或是一场突如其来的的车祸就会结束它们短暂的一生,毕竟,它也是个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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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狗到底是哪里来的?

遗弃!有的人心血来潮,把狗狗买回家,但是受不了拆家、随地大小便、要出门遛狗等等问题,最后选择送人,送不出去的就只能遗弃。有的人是因为要换工作、搬家等不稳定的因素,也只有送人,送不出去的也只能遗弃。这些人对狗狗毫不负责,最终都会以各种冠冕堂皇和不得不的理由把它们遗弃,可是,你却不知道,这样的你是有狠心,狗狗就像小孩子一样,偶尔犯错这也是正常的,教导一下就好了,而且它们的生命很短暂,它们一辈子只有你!

然而到了繁殖季节,流浪狗狗就会自行交配,虽然小狗崽儿生存概率很低,但是也耐不住流浪狗基数太大,如此循环下去流浪狗的数量就会越来越多。所以,如果你真的爱狗,就要保证对狗狗负责,你的生活中有很多人,而狗狗的生活里却只有你自己,如果你不能保证善待生命,请你不要弑杀这个纯洁的生灵,不要再找理由,谁会相信你连让一只狗吃饱的能力都没有呢?

如何正确喂养流浪狗?

回到本案,如果我们想救助流浪狗,应该如何处理呢?相关部门表示,偶尔投喂流浪狗是没关系的,但是如果经常投喂就不太恰当了。因为经常投喂,狗就会经常到这附近来,对他人也会产生危险性。建议大家可以通过法律允许的方式进行领养,或者把流浪狗送到专门收容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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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流浪狗有一个好的归宿绝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最根本的还是要从源头解决问题,做到对宠物负责,做到不遗弃,这样才能避免让更多的狗狗免遭流浪之苦,让爱心人士少些好人难当的苦恼。

就像现在老人跌倒无人敢上去扶,因为可能会被冠以“不是你撞到的你为什么去扶的悖论”。而出于好心去喂养流浪狗,希望尽我所能给它们一些关爱也是应该值得表扬的行为,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莫要让爱心人生寒心,莫让无辜人士受损。

人倒不敢扶是一种社会的病态,我们相信好心总能打动那些人,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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