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涉黑案申请非法证据排除未果 家属向督导组反映

谢雨行原是深圳市龙华区大浪上岭排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龙华区大浪街道上岭排社区居民支部书记,因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五宗罪,于2020年12月16日被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粤0309刑初1517号刑事判决,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上诉人及其家属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犯罪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上有重大错误。本案中多名被告人、证人可能存在被非法收集证据的问题,辩护人申请调取的被告人和证人多次讯问录音录像中,被告知有几次重要讯问录音录像没有,几十个同步录音录像视频中只有很少一部分能听见声音,其余均打不开或打开无声音。

上诉人及其家属认为,在没有声音的十几份讯问录像对应的讯问笔录中,不利于谢雨行的内容应当予以排除。而一审法院对上诉人及辩护人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未做任何正面处理与回应。上诉人及本案多名被告辩护人在庭审质证中要求播放现有能打开且能看见或听见的部分审讯录像,法官未予准许。而根据两高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载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出示相关线索或者材料,并申请法庭播放特定时段的讯问录音录像”。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工作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同步录音录像,在文字记录的同时,利用录音录像设备对讯问过程进行全程音视频同步记录,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应当对每一次讯问全程不间断进行,保持完整性,不得选择性地录制,不得剪接、删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应当同步录音录像是审讯人员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而对于同步录音录像中无声音问题,深圳市第二看守所出具的《复函》中称,因原提审会见室建设老旧,信息化设备存在技术故障,于2020年对提审会见区实施整体搬迁。在此过程中因信息化系统更新、迁移,导致年内部分审讯录像只有画面没有声音。

上诉人及其亲属认为,根据《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工作规定》第十四条 讯问过程中,因储存介质空间不足、技术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不能录像的,应当中止讯问,并视情及时采取更换存储介质、排除故障、调换讯问室、更换移动录音录像设备等措施。第十五条 中止讯问的情形消失后继续讯问的,应当同时进行录音录像......。且《复函》与《情况说明》并非刑诉法所规定的任一证据种类,此《复函》与《情况说明》仅仅是对其提供的视听补料的一个说明,并不能说明公诉机关出示的讯问录音录像符合法律要求。同时《复函》与《情况说明》内容矛盾,《复函》中称只有画面没有声音,《情况说明》第16点的说明却是有声音只是杂音过大。对于应当同步录音录像的重大案件证据遭到如此大面积的损坏,显然是一场重大事故。

2019年3月12日,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在两会报告中提到:“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上诉人及其家属认为,本案中并没有明确的组织成立的标志性时间、标志性事件、明确的组织纪律及经济属性等四大黑社会组织犯罪特征,本案或存在“凑数”、“拔高”行为。

全体村民联名签署请愿从宽处罚

据了解,谢雨行系中共党员,在海军服役三年。2008年经过民主选举担任深圳市大浪上岭排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2011年至2015年当选为龙华区大浪街道上岭排社区居民支部委员会书记。2018年底该股份合作公司资产增长近7倍,股民收入增长4.1倍。

谢雨行涉案后,全体股民自发联名签字向司法机关请愿能够对其从轻、从宽处罚。请愿书中称,谢雨行当选上岭排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及董事,是广大股民民主选举结果,是村民自愿做出的共同选择,不存在违规、作弊、贿选的情形,当选董事长后,谢雨行始终以集体利益为重,没有欺压村民和侵占集体财产,对集体企业贡献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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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一新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第三次主任会议暨省级教育整顿办主任会议上强调,突出涉黑涉恶、涉法涉诉等重点案件,对定性不准、量刑不当、程序违法等问题,深挖彻查。

上诉人家属表示,希望二审法院能够对涉罪证据依法审查,对非法证据依法排除,依法作出客观公正的判决,同时希望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十一督导组能够关注督导本案,还其一个公平正义。(张敏 刘洋)

原文链接: http://sclw.fzyshcn.com/zhyw/163406.html

原文标题:深圳一涉黑案申请非法证据排除未果 家属向督导组反映

原文来源:法制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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