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阶段性扩大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在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等群体的基础上,新增低保边缘人口和领取失业补助金两类群体。据统计,我区8月份共为以上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92.2万元,惠及困难群众3.2万人次。截至目前,我区2022年共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472.2万元,惠及困难群众9.1万人次。
(黄海霞 严佩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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